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刘燕,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临泉县。
被执行人:肖子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
被执行人:周静,女,1981年2月26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
被执行人:葛学燕,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刘燕与肖子发、周静、葛学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2016)皖1203民初76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