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开兴,男,1980年9月出生,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
被告:杨智,男,1999年12月出生,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
审理经过
原告赵开兴与被告杨智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4日立案。原告赵开兴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赵开兴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赵开兴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