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乌鲁木齐市天信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701室。

法定代表人:柯怀强,该公司经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076080182B。

被执行人:杨霞,女,****年**月**日出生,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乌鲁木齐市天信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乌鲁木齐市天信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霞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长期履行,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新0102执408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