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梦中,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业,现住任县。
被告:刘俊坤,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业,现住任县。
被告:刘建国,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业,现住任县。
审理经过
刘梦中与刘俊坤、刘建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于2017年2月8日立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得知被告刘建国因涉嫌刑事案件在十堰市看守所羁押,不能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存在法定中止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中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