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尹龙,男,生于****年**月**日,汉族,住四川省蓬溪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徐倩,四川诚中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证号:15109201811062089。
被告:熊峰,男,生于****年**月**日,汉族,住成都市温江区。
审理经过
原告尹龙被告熊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8日立案。2021年8月5日,尹龙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尹龙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700元,减半收取计350元,由原告尹龙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