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云英,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新乡市卫滨区。
委托代理人:刘玉帅,河南联盟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杨凯,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长垣市南蒲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赵云英诉被告杨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赵云英于2021年8月10日向本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告杨凯名下银行存款70000元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并提供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保单号:68303128020210000168)作为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以防止被告隐匿、转移财产,确保法院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为由,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并提供担保,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告杨凯银行存款70000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