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申请执行人):侯建军,男,****年**月**日出生,住北京市延庆区。
被执行人:罗树阳,男,****年**月**日出生,住北京市延庆区。
审理经过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侯建军与罗树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3)延民初字第0468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号:(2014)延执字第00050号]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侯建军认为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予执行,故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请求本院提级执行。本院在审查此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侯建军向本院提出撤回提级执行申请。
本院认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侯建军提出的撤回提级执行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侯建军撤回提级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