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某囡。 被告贺某宇。
审理经过
原告刘某囡与被告贺某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调解达成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第(三)、(四)项之规定,不在互联网公布。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龙清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罗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