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康吉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青海省贵德县,
被告:朱宝纪,男,1981年4月11日,汉族,住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
被告:青海亿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青海省共和县恰卜恰镇团结南路百住小区五号楼502号。
法定代表人:林子大,系该公司总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康吉平与被告朱宝纪、青海亿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