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深泽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深泽县石油大街中段路西。
法定代表人:张彬,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李志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深泽县人,现已死亡。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泽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志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21年3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冀0128执2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