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孙喜英,女性,****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刘书莉,女性,****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喜英与被执行人刘书莉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7月5日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豫0104执268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