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向爱萍,女,****年**月**日出生。 被执行人:杨峰,男,****年**月**日出生。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执行人杨峰与被执行人向爱萍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湘1281民初1095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6月15日依法立案执行探视权。 2021年6月20日申请执行人向爱萍因个人原因自动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1)湘1281执52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易江山 审判员 周 伟 审判员 袁 勇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盛 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