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梁方林,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 被告:廖鲜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新邵县。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1年8月24日立案受理原告梁方林与被告廖鲜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梁方林于2021年9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梁方林提出的撤诉申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权利所作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梁方林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55元,由原告梁方林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陈凯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代理书记员  贺可人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