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北燃供热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2号7层。
法定代表人:梁晓,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于桂宾,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该公司职员,住北京市怀柔区。
被告:钟国英,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怀柔区。
审理经过
原告北京北燃供热有限公司与被告钟国英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于2021年6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北京北燃供热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北京北燃供热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6元,由北京北燃供热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