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南乐县吉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西邵乡潘古宁甫106国道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3337212922M。

法定代表人:李殿雨,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段卫志,濮阳市南乐县众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孙保柱,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审理经过

原告南乐县吉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孙保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4日立案,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本院定于2021年9月27日10时30分在第五神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南乐县吉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南乐县吉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75元,已减半收取,由南乐县吉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