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巍,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
被告:杭州州博会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萧山商会大厦****。
法定代表人:蒋纬。
被告:蒋纬,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新干县。
审理经过 原告陈巍诉被告杭州州博会展有限公司、蒋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陈巍于2021年4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陈巍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陈巍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0元,由原告高恒升负担。审判人员 审判员 金 皓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宣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