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北流供电局,住北流市城区花果山别墅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981MA5L6CFU1T(1-1)。

代表人:苏武春,局党委书记。

委托诉讼代理人:蓝庆球、陈婵,广西金大地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陈积彬,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新丰镇。

被告:李坤,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新丰镇。

审理经过 原告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北流供电局诉被告陈积彬、李坤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6日立案。原告以被告已支付电费为由于2021年4月1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本案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北流供电局撤诉。

案件受理费1978元,减半收取计989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北流供电局负担。

-2-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杨 东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陈思桥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