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高县城敖山大道2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705725562U。
法定代表人:熊建中,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黄童卫,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上高县人,住上高县。
审理经过
申请人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黄童卫名下的银行存款50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黄童卫名下的银行存款50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