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左玉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被执行人:张德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以上当事人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9月10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销执行。经审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辽0291执200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