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罗某,男,汉族,住镇安县。

被执行人:何某某,男,汉族,住山阳县。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罗某与被执行人何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20)陕0528民初337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7月5日立案。申请执行标的62562.09元;案件受理费1125元;执行费838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罗某与被执行人何某某自愿达成如下和解协议:(一)本案执行标的62562.09;案件受理费1125元,共计63687.09元,被执行人何某某承诺从2021年8月份起,每月15日履行1000元,直至本案履行完毕,履行方式:被执行人何某某直接汇至申请执行人罗某提供的账户(陕西信合623027080000252xxxx)。(二)执行费838元由被执行人何某某承担。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陕0528执101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