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正萍,女,****年**月**日出生,住自贡市大安区。
被执行人:陈明,男,****年**月**日出生,住自贡市沿滩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正萍与被执行人陈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川0302执11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