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杜家增,男,汉族,住河南省宁陵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印鹏丽,河南信陵律师事务所 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李冠侦,男,汉族,住河南省宁陵县。
审理经过
原告杜家增与李冠侦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1日立案。原告杜家增于2021年10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现原告杜家增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杜家增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杜家增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