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罪犯陈万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原鹿邑县太清宫镇太清办事处党支部书记,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鹿邑县,住河南省鹿邑县。
审理经过
罪犯陈万田受贿一案,我院于2020年6月4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罪犯陈万田的刑期期限: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