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华聪,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广东省化州市人,住化州市。
被告周金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广东省化州市人,住化州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华聪与被告周金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杨华聪以双方自行协商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在诉讼期间,原告杨华聪自行撒回起诉,符合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杨华聪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为150元,由原告杨华聪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