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顿珠,男,****年**月**日出生,藏族,农民,住西藏谢通门县。公民身份号码×××。         被执行人:张国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经商,住西藏尼玛县。公民身份号码×××。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顿珠与被执行人张国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现申请执行人顿珠向本院提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作出的(2020)藏0629民初9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白玛曲尼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朗加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