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黄昆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雷州市×××××××××,公民身份号码440××××××××××××*。 委托诉讼代理人:时亚平,北京市恒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珠海市横琴新区碧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0219(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梁思奇。 被告:广东碧桂园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碧桂园大道1号碧桂园中心5楼503-1室。 法定代表人:袁恒锋。
审理经过
原告黄昆震与被告珠海市横琴新区碧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碧桂园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5日立案。原告黄昆震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黄昆震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臧 喜 人民陪审员 郑清文 人民陪审员 杨 静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 助理 张文思 书 记 员 陈丽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