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住所地: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泰康中路7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82160320783M。
法定代表人:李薰,系该行行长。
被执行人邱芳兰,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住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与被执行人邱芳兰(2021)赣0703执3468号信用卡纠纷一案中,现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与被执行人邱芳兰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申请撤回对邱芳兰的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19)赣0703民初544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