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陈文辉
被执行人范玉红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文辉与被执行人范玉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19年5月28日查封了被执行人范玉红在位于临潭县城关镇高崖小区1号楼7.8.9.10号商铺(面积153.52平方米)。经评估7.8、9.10号商铺,价值为231.677万元,将7.8号铺面在淘宝网上拍卖,无人应买。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和解,将7.8号铺面以84.43万元价格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剩余标的于2021年12月30日前给付。如逾期将被执行人范玉红在位于临潭县城关镇高崖小区1号楼9.10号铺面进行拍卖或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陈文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18)甘3021民初465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