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敏,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广东省英德市横石塘镇龙建村委会枇杷山组,现住: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思来,广西邦泰(玉林)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唐兵,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广西兴业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敏与被告唐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刘敏自愿对本案申请撤诉,于2021年8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刘敏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刘敏撤回本案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939元,减半收取469.5元,由原告刘敏负担(原告刘敏已缴纳)。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王世妮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吴 莉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