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公司萝北鹤北支行,住所地萝北县鹤北镇。 法定代表人岳振峰,该单位银行行长。 被执行人杨玉慧,女,1984年5月出生,汉族,无职业,住萝北县鹤北镇奋斗村。 被执行人杨玉玲,女,1982年12月出生,汉族,无职业,住萝北县鹤北镇奋斗村。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公司萝北鹤北支行与被执行人杨玉慧、杨玉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公司萝北鹤北支行与被执行人杨玉慧、杨玉玲已自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申请对该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18)黑7519执3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全玉龙 审 判 员 褚国权 人民陪审员 华 银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王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