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周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微,湖南中禹航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王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艳,湖南众铭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步凡,湖南众铭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周某与被告王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0日立案。原告周某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周毅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