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林闯,男,****年**月**日出生,回族,住河南省焦作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林闯责令退赔一案中,被执行人林闯退缴的违法所得410元,依法退赔给杨某某50元、田某某100元、刘某260元。杨某某、田某某、刘某拒绝领取,该退缴的违法所得410元无法发放,依法予以提存至垣曲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晋0827执43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