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贾碧锋,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融水县。
申请执行人贾善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融水县。
申请执行人贾善林,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融水县。
被执行人贾培英,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融水苗族自治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贾碧锋、贾善辉、贾善林与被执行人贾培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3月3日达成和解协议,由于协议履行期限较长,本案应裁定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X项(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增加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桂0225执37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