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田青,女,汉族,住海城市。 被告:姜诗财,男,汉族,住海城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田青诉被告姜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9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田青撤回对被告姜诗财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陈雪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月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