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帅秀明,男,住靖宇县龙泉镇。
被执行人:车延平,男,住靖宇县龙泉镇。
被执行人:曲德志,男,住靖宇县龙泉镇。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帅秀明与被执行人车延平、曲德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申请人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吉0622执35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