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平安原点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海东建材批发市场。
法定代表人马之云。
被执行人祝存功,男,住址海东市。
被执行人许显霞,女,住址海东市。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2016)青0221民初89号民事判决书,于2016年12月19日向被执行人许显霞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3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许显霞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许显霞在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42793.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