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仙娥,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三门峡市湖滨区。
申请执行人:王雨欣,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三门峡市湖滨区。
被执行人:申黎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三门峡市。
被执行人:赵腊梅,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三门峡市湖滨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仙娥、王雨欣与被执行人申黎明、赵腊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4月19日委托淘宝网拍卖被执行人申黎明、赵腊梅位于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康乐小区1区10号楼东楼1单元3层北户的房屋。2021年6月1日,买受人荆艳梅以555614元的最高价竞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康乐小区1区10号楼东楼1单元3层北户的房屋所有权归买受人荆艳梅(身份证号码:1427321977××××××××)所有。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康乐小区1区10号楼东楼1单元3层北户房屋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荆艳梅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荆艳梅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