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承德市菁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宽城镇花园路10#龙须门镇住宅楼2单元204号。 法定代表人:张广东,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北京融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在地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武,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彪,系该公司员工。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承德市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融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承德市菁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融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冀0824执853号案件的执行。 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恢复执行期间自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期间为二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赵晓月 审判员  盖世杰 审判员  张连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郝中怀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