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马超巍,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鹏,山西瀛航(运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文卓,男。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夏县支公司。
审理经过
原告马超巍诉被告文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夏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8日立案后,原告于2021年9月6日以双方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马超巍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马超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