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肖伟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高邮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剑,系原告的女婿。

被告:江苏高邮新宇服装有限公司,住高邮市黄渡村。

被告:钱春玉,男,****年**月**日出生,住高邮市。

审理经过

原告肖伟虎与被告江苏高邮新宇服装有限公司、钱春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4日立案后,经本院书面通知,原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