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春秀,男,****年**月**日出生,定襄县人。
被告:徐恩亮,男,****年**月**日出生,定襄县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春秀诉被告徐恩亮名誉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李春秀于2021年6月30日以双方庭外准备协商解决纠纷为由申请撤诉。
本院查明
经审查,原告李春秀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李春秀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李春秀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