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马明福,男,****年**月**日出生,回族,住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 被告:马哈比布,男,****年**月**日出生,回族,住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
审理经过
原告马明福与被告马哈比布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诉求双方争议较大,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人员
审判长 石小平 审判员 刘 颀 人民陪审员 马秀梅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赛中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