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殷建彬,男,汉族,住山东省东明县。
被申请人:王新玲,女,汉族,住东明县。
审理经过
关于殷建彬与王新玲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2021年3月1日作出的(2021)鲁1728民初867号裁定书,查封被申请人名下面包车一辆.本院对申请人申请事项保全完毕。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2021)鲁1728执保22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