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梁玉祥,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苏省涟水县涟城镇东城社区居委会周王组*号居民。
被申请人:江苏路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111号2幢A405室,统一信用代码91320811MA1Y0APU1P。
法定代表人:朱兆迁,该公司经理。
审理经过
申请人梁玉祥于2021年5月13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江苏路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淮安市清江分理处账户(账号10341901****11923)内存款2573306.96元予以冻结。申请人梁玉祥以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保单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梁玉祥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并已提供担保,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路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淮安市清江分理处账户(账号10341901****11923)内存款2573306.96元,期限一年。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