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蒋永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陆小明,灌阳县智多星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林德忠,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巴彦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蒋永杰与被告林德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蒋永杰于2021年8月27日向本院递交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蒋永杰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蒋永杰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200元,减半收取2100元,由原告蒋永杰负担。

(以下无正文)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