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献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遂平县。 被告:吕再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安南市。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0年5月15日受理原告王献平与被告吕再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认为案件事实较为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将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并由审判员李锋担任审判长,由审判员李莉、王磊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判人员
审判长 李 锋 审判员 李 莉 审判员 王 磊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兴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