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徐州九垒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泉山区。
法定代表人:董超,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江苏华厦融创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
法定代表人:陈晓非,该公司总经理。
审理经过
关于徐州九垒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与江苏华厦融创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徐州九垒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与江苏华厦融创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履行协议,且协议履行期限较长,经审查上述申请系当事人真实表示,本案应当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0)苏0302执恢34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