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樊留群、朱得康: 樊留群与朱得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7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6月22日将该款转付给樊留群。至此,樊留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182民初169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禹海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张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