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鼓楼支行,住所地:开封市中山路北段13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0729608686E。
负责人:张朋,行长。
委托代理人:刘雨轩,河南盛意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代理人:徐霞,河南盛意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执行人:张栓保,男,1969年2月8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开封市。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鼓楼支行申请执行张栓保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9月14日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9月14日向本院提出申请,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张栓保名下15129.82元银行存款的冻结或对其同等价值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