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宋某,男,****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汉族,职业不详,住赤峰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春梅,内蒙古松洲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徐某1,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汉族,职员,住赤峰市。

被告:徐某2,男,出生年月日、公民身份号码不详,汉族,职业不详,住赤峰市。

审理经过

原告宋某与被告徐某1、徐某2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9日立案。原告宋某于2021年4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宋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宋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318元,由原告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